区内各工业企业:
现将《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对进口物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联系人:刘环宇;联系电话:64798051
推荐工业企业进口物品核酸检测机构:吉林市阿麦客医学检验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峰;电话:13904407529
附件:《企业境外(含省外)购进进口物品报备表》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2月5日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对进口物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发局:
当前,国内各地接连出现进口物品包装物检出新冠病毒阳性样品,为有效阻断病毒通过“物传人”传播风险,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现就我市工业企业加强进口物品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物防工作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业企业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病毒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追溯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进口物品的严管严控。
(二)凡从境外(含省外)购进进口物品的工业企业,要提前向所在地区工信部门报备。报备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进购进进口物品名称、数量、批号、报关单、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及承运单位等各种信息。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通过网站等媒介向辖区内工业企业公布报备电话、传真、邮箱等联系方式,同时,要加大对本地区内涉及进口物品的工业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
(四)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与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防组(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联系,推荐本地区工业企业进口物品核酸检测机构,并及时向企业公布核酸检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或由企业自行联系检测机构对进口物品进行核酸检测。具体检测及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7号)执行。